目前成都生育津贴政策继续沿用之前的政策规定,分为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及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两种情况。四川有最新调整。
四川最新消息:四川医保局发布: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政策自9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相关要求,支持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方便参保职工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现就调整全省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全省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二、各地医保部门和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做好调整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宣传,畅通生育津贴申领查询渠道,为参保职工和参保单位提供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情况查询服务,推动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将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反馈至参保单位。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人领取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生育保险假期
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上述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按国家《女职工保护法》里规定的假期天数确定。但各城市根据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不同的产假天数,所以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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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并且是高温环境下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其工资报酬,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四川省本级职工个人生育津贴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或到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办服务大厅窗口查询本人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四川省本级职工生育津贴可以在线上和线下进行申请,线上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线上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从9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自2025年9月1日起,宜宾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将进行调整,生育津贴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申领。
注意啦,自2025年9月1日起,广元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在2025年9月1日及以后终止妊娠或生育的,生育津贴将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不再发放至参保单位。
成都女性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正常产假98天,最高可以休158天。
四川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调整全省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成都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成都高温津贴发放指南来啦,成都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3元—23元。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3元-23元,各市州可能有所差异,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必须发放,并且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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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成都生育津贴政策继续沿用之前的政策规定,分为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及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两种情况。四川有最新调整。
二、各地医保部门和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做好调整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宣传,畅通生育津贴申领查询渠道,为参保职工和参保单位提供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情况查询服务,推动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将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反馈至参保单位。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人领取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生育保险假期